分析测试中心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本科生教育
第一条 开设课程。积极参与学校本科通识课程教学。面向全校范围开设大型仪器公选课。培养学生科学的实验态度和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
第二条 创新项目。鼓励在校学生申报各类创新项目,中心支持利用平台完成项目,尤其是国家+级创新项目或大赛项目。
第三条 课程考核方式。通过理论、上机操作、安全培训等多个环节,考核本科生在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方面的水平,最终获得课程学分,并得到分析测试中心颁发的仪器操作合格证明。
第四条 有意向的本科生,可以在大三、大四期间,合理安排时间,提前进入分析测试中心进行实践,以具备样品制备及处理能力、独立上机操作仪器并进行测试、测试数据和结果分析能力。
第二章 研究生教育
第五条 研究生招生。
(1)分析测试中心人员符合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情况下,允许其在相关专业招收研究生(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化工、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等方向);在中心设立“材料化工”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点,每年给予相应的招生名额。
(2)研究生培养方式。分析测试中心充分利用高、精、尖大型精密仪器和仪器岗位上专业老师的丰富经验,承担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为研究生讲授仪器理论知识、相关学科的前沿发展技术与应用动态。培养研究生掌握现代分析仪器的原理、仪器组成和结构、主要技术指标、仪器最新发展状况、最新前沿研究领域;掌握现代分析仪器基本操作程序、能独立上机操作仪器并进行测试、样品制备及处理技术、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分析方法。分析测试中心开展多项大型仪器讲座或邀请仪器专家讲授仪器最新前沿进展等。
(3)教师组成。分析测试中心由具有招生资格的教师组成一线研究生教学队伍,通过研究性测试拓展和课程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
第六条 面向全校开设有关仪器方面的研究生选修课,例如《现代色谱-质谱前沿技术及应用》、《扫描电子显微技术及应用》、《透射电子显微技术及应用》、《显微技术及其应用》、《现代元素分析技术与应用》、《表面分析技术》以及《X射线表征技术》等研究生课程。
第七条 研究生可利用仪器非繁忙时段持证上岗,增强研究生的动手能力。每学期针对中心测试需求量大的仪器开展研究生上机自主操作培训,通过理论、上机操作、安全培训等多个环节确保研究生在一学期内学会至少一台大型仪器的上机操作,并通过最终考核获取一学期有效期的上岗证。